关于《盐城市盐都区村集体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依法保护村集体和村民合法权益,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基层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文件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盐都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盐城市盐都区村集体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一、将意见发送至:ydjgz1127@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鹿鸣路益民路路口市中小文化企业产业园B1楼512室,联系人:陶昱,0515-88333540;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

附件1:《盐城市盐都区村集体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对《盐城市盐都区村集体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5日     


征集部门:盐都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15 截止日期:2023-07-15
关于反馈《盐城市盐都区村集体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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