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货物和服务采购交易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业务行为的通知》(都农发〔2020〕72号)文件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盐都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盐城市盐都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求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2年3月22日,目前已结束,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全社会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结果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通过邮寄、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