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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8014365115L/2026-4923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3-26
文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有效

《盐城市盐都区推行“民间河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盐城市盐都区推行“民间河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并公开,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 “河湖长 + ”工作机制,推动治水工作从 “政府主导”向 “全民共治”转变,补齐基层河湖管护短板,根据《盐城市推行 “民间河长”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试点范围

2026年率先选取试点,包括2条省骨干河道(蟒蛇河、冈沟河)、1条镇级河道(小马沟)和1个村(居)(大冈镇佳富村),兼顾示范效应和实践可行性,为后续全区推广积累经验。

(二)明确组建方式

采用“定向邀请+公开招募”相结合的方式组建民间河长队伍:定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役军人、媒体工作者、青年志愿者等五类人员,由区水务局统一聘任;面向试点河道沿线镇(区、街道)公开招募热心公益人士,明确招募条件,由试点乡镇负责招募、聘用并集中备案。

(三)明确工作职责

明确民间河长“巡查员、宣传员、参谋员、联络员、示范员”五大职责,重点做好河湖日常巡查、政策宣传、建言献策、群众联络和示范引领工作,每届任期3年,届满按程序重新聘任。

(四)明确实施步骤

分四阶段推进:2026年3月底前完成试点选取和方案、细则制定;4月底前完成人员聘任和岗前培训,启动试点;11月底前总结试点经验;2027年在全区全面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民间河长工作有序开展,《方案》明确四项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由区水务局牵头,将民间河长工作纳入河湖长制整体部署,明确各单位职责,提供经费保障,设立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对接。

2.  强化履职管理。编印《工作细则》,建立民间河长信息和履职台账,建立季度联络机制,及时解决履职中的问题。

3.  强化业务培训。实行“岗前培训+定期轮训”,将培训纳入年度计划,提升民间河长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4.  强化宣传引导。借助多元渠道,宣传民间河长工作动态和典型事迹,提升其荣誉感和社会影响力,营造全民护河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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