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均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重整计划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903破51号之一
2026年1月6日,本院根据盐城均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批准盐城均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盐城均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