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盐都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增强服务群众能力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深化主动公开,提升服务质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全方位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0条,其中重要工作动态类8条,通知公告类7条,财政信息类0条,其他信息类5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回应群众诉求。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完善接收、登记、流转、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管理机制。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自然人申请,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依法予以公开。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保障。完善保密审查、“三审三校”等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无误、内容完整。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升、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信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聚焦问题、靶向施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内容审核。严格执行审查制度,规范审核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挖掘司法行政工作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深度。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利用“线上+线下”阵地,丰富公开方式,扩大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