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弘扬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重整计划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903破14号之二
2025年6月27日,本院根据盐城市弘扬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批准盐城市弘扬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盐城市弘扬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