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西路66号7幢105室(二次) | |||||||
项目编号 | YDCQ 2024-JJ002-2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7月 5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8 月5日 | ||||||
标 的 概 况 | 标的坐落 | 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西路66号7幢105室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房屋转让 | 标的物所在地 | 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西路66号7幢105室 | ||||
标的面积约(㎡) | 43.68 | 用地使用期限 | 至2060年 | |||||
所在层数 | 1层 | 土地性质 | 划拨 | |||||
权证编号 | 苏(2024)盐城市不动产权第0034780号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正常 | 是否抵押、租赁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附近有学校、商圈、医院、环境优美,交通方便 | |||||||
其他情况 | 房屋1975年建成,砖混结构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万方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万方源评报字(2023)第Y012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15日 | |||||||
评估价 | 34.0372万元(含土地出让金) | |||||||
起拍价(元) | 34.0372万元 | |||||||
出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让方名称 | 盐城市盐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机构类型 | 政府机关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2092828MB0184292K | |||||||
法定代表人 | 夏长秀 | |||||||
注册地 |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618号行政中心大楼三楼 | |||||||
出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出让信息并由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出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让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出让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出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让方决策文件 | 2023年6月1日区政府关于人武部家属院房产处置有关事项的会办记录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 | |||||||
特别告知 | 一、出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让方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价格; 二、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后才举行的,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三、出让标的整体出让,用地使用期限至 2060年 ;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竞拍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让方提供的资料。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出让合同支付 | ||||||
竞拍人 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行规定者除外); 二、意向受让方承诺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三、意向受让方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出让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承诺无有效的失信记录。 | |||||||
标的交割 | 根据合同约定交割 | |||||||
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
交易指南 | 一、意向受让方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意向受让方对照上述交易条件中的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原件根据出让方要求随时提供验证)。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一般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受让方权力机构作出的竞买决议、决定[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竞拍的决定]; 4、对资格条件中第1、2、3、4条的书面承诺; 5、行政服务中心或开户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6、其他符合受让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社会自然人的一般须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2、对资格条件中第1、2、3、4条的书面承诺; 3、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4、其他符合受让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 时间:2024年 7 月5日-2024年 8 月 5日下午17:30时。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808室 三、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 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竞价保证金支付方式 受让方在2024年8 月8日上午10:00时前向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开户名: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金穗支行;帐号:12570188000153203)交纳 6万元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竞价。交易中心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单位账户通过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意向受让方报价高于底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将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意向受让方及成交价。 六、不符合竞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 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房屋出让合同》,在《房屋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房屋出让合同》的约定向出让人支付履约保证金。 2、成交价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竞买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款项汇入以下账户(开户名: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开户行:邮储银行盐都支行;帐号:100161927930019999)。备注: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西路66号7幢105室房屋转让成交价款。 3、本次出让标的交割完成后,竞拍方凭标的交割的证明资料向盐城市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竞价保证金。 八、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九、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出让方:盐城市盐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竞价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0515-88426222 13770005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