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903破10-1号
2022年5月13日, 本院裁定受理盐城华旭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旭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华旭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合计261830675.81元,现有的可分配的破产财产为545328.6元。华旭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无可重整、和解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4月24日裁定宣告盐城华旭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