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专栏 >司法局
索引号 11320928014365289X/2024-43076 组配分类 以案释法
发布机构 盐都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4-01
文号 主题分类 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葛某不服区退役军人局履职答复案驳回行政复议请求决定书

申请人:葛某

被申请人:盐城市盐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华锐中路文化产业园A102-3层。

法定代表人:邵爱红,局长。

2024125日,申请人葛某不服被申请人盐城市盐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4119日作出的《关于<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回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一、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答复不符合事实,并请求予以撤销;二、重新做出答复。

申请人称:一、回复函第二段第6……19974月介绍化建局单位安排工作,1997810日前报到。而原盐都县人民政府于1997621日才下发安置工作通知【都政发(1997*号】,原盐都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安置介绍信存根联显示是729日开出,申请申报粮油关系通知单是1997728日,这三份证据充分证明盐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

二、回复函第二段第10……1998825日,盐城市医用仪表厂同您本人签订停薪留职协议,这不能说明本人在此单位上过班,停薪留职协议书第三条明确规定,不享受工资和一(切)劳保福利、医疗等待遇;第四条明确规定养老保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这点充分证明了本人与该企业没有任何关系,就相当于当时流行挂靠单位交纳保险。

三、回复函第二段也讲了从市砖瓦三厂转移市医用仪表厂,为什么转移,是因为这样的安置是违背《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83】年16号;以及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卫生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贯彻执行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1983】参务字第243号;本人未在二个企业领过一分钱工资,充分证明了本人与二企业没有任何关系;盐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能认真调查,随便作出回复,完全是工作走过场,不作为行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优抚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号)第三条(十)项应分三种情况,本人应在此规定内作妥善解决问题。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盐都区人民政府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答复不符合事实,并请求予以撤销;并重新做出答复。

被申请人称:一、被申请人作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回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被申请人于20231127日收到申请人邮寄提交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申请事项:1.落实申请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号文中第三章第(十)条: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应安置未安置问题,给本人定性属于什么类型;2.答复书用纸质文档邮寄给本人。2024119日,被申请人对葛某《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作出答复(EMS129322035**),当日邮寄申请人。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申请人指定方式予以回复申请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二、被申请人作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回复内容真实有效。经调查,江苏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97220日出具江苏省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通知书,同意接收安置,限于1997320日至520日到盐都县退伍军人安置办报到;原盐都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盐都县军队转业志愿兵安置介绍信,于19974月介绍化建局单位安排工作,1997810日前报到;化建局开具工人介绍信,安排到盐城市砖瓦三厂,19971020日报到;职工转移单位通知存根显示,由市砖瓦三厂转移至医用仪表厂,报到时间为1998812日;1998825日,盐城市医用仪表厂同您本人签订停薪留职协议;盐城市医用仪表厂于2002530日改制,与职工(葛某在内)解除劳动关系,并进行了一次性清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号)第三条(十)项妥善解决士兵应安置未安置问题。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造成应安置未安置的,属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退役的人员,安置地政府要结合当年当地安置政策、退役士兵服役贡献和家庭状况,因人施策,妥善解决。属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退役的人员,安置地政府要尽快拿出岗位安置并确保上岗,县级筹措岗位确有困难的,设区市政府应统筹解决。个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按照当时当地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对于拒收或者变相拒收退役士兵的单位,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要责令整改,限期接收。待安置期间的相关待遇,要依法依规落实到位。根据上述事实情况,申请人退伍转业安置工作已经结束,不属于苏政办发***号第三条(十)项妥善解决士兵应安置未安置问题。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邮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申请事项为:1、落实申请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号文中第三章第(十)条: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应安置未安置问题,给本人定性属于什么类型;2、答复书用纸质文档邮寄给本人。

20231127日,被申请人签收后,于2024119日作出《关于<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回复》,该回复的主要内容为:经调查,江苏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97220日出具江苏省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通知书,同意接收安置,限于1997320日至520日到盐都县退伍军人安置办报到;原盐都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盐都县军队转业志愿兵安置介绍信,于19974月介绍化建局单位安排工作,1997810日前报到;化建局开具工人介绍信,安排到盐城市砖瓦三厂,19971020日报到;职工转移单位通知存根显示,由市砖瓦三厂转移至医用仪表厂,报到时间为1998812日;1998825日,盐城市医用仪表厂同您本人签订停薪留职协议;盐城市医用仪表厂于2002530日改制,与职工(葛某在内)解除劳动关系,并进行了一次性清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号)第三条(十)项妥善解决士兵应安置未安置问题。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造成应安置未安置的,属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退役的人员,安置地政府要结合当年当地安置政策、退役士兵服役贡献和家庭状况,因人施策,妥善解决。……据上述事实情况,您退伍转业安置工作已经结束,不属于苏政办发***号第三条(十)项妥善解决士兵应安置未安置问题。被申请人于2024119日将案涉回复向申请人进行邮寄送达。后申请人不服该答复,遂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经审核被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的证据材料,对原盐都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转业志愿兵安置介绍信,介绍申请人到化建局系统工作,并最终由化建局将申请人介绍安置到盐城市医用仪表厂的事实,可以予以认定。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盐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文件阅办卡》、盐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来文登记表复印件各11页;

2.《江苏省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通知书》(No.0014*)、《盐都县军队转业志愿兵安置介绍信存根》(都安转介字第87000*号)、《工人介绍信存根》(000*)、《工人介绍信》[(江苏)盐工介字第00083*]、《工人介绍信存根》(盐工介字第0175*号)、《职工转移单位通知存根》(No.00005*)复印件各11页,《停薪留职协议书》复印件12页,《关于解除原盐城市医用仪表厂235名职工劳动关系的决定》复印件11页,《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审核表(五)》复印件11页,《盐城市医用仪表厂破产清算组关于安置职工费用的报告》复印件12页,《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姓名:葛某)复印件12页;

3.《关于<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回复》复印件12页,中国邮政邮寄单(单号129322035**)、物流查询信息复印件各11页。

4.《盐都县转业志愿兵粮油申报通知单》(No.19700*)复印件11页,《关于认真做好1997年度全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都政发[1997]*号)复印件15页。

本机关认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本案中,被申请人作为盐都区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具有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履职申请并依法作出处理的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被申请人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本案中,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履职申请,要求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应安置未安置问题,给本人定性属于什么类型,被申请人经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调查了解后,认定原盐都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申请人转业后,将申请人介绍安置至盐城市医用仪表厂,对其履行了安置职责。故被申请人在作出的案涉回复当中,告知申请人其退伍转业安置工作已经结束,申请人不属于苏政办发〔***号第三条第(十)项妥善解决士兵应安置未安置问题的对象,案涉回复内容具有事实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葛某提出的行政复议请求。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2024326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