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12号
一、项目编号:JSZC-320903-YCJS-G2024-0015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交警大队2024年事故鉴定项目
投诉人:安徽中衡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G4幢A座601室
被投诉人1: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630号
被投诉人2:江苏捷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紫金大厦506室
相关供应商:江苏淮工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83号大学科技园B栋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被投诉人未能审查出江苏淮工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服务商“投标人中标后须在盐城市大市区(盐都区、亭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固定、独立的检验鉴定场所;实验室、样品室(物证室)、档案室、办公室、接案室、资料室等功能区域划分科学、设置合理,符合工作要求”等要求。2、被投诉人未能审查出中标供应商江苏淮工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仍要继续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都财购决〔2024〕12号)。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为无效投诉事项,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