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903破1-3号
2022年12月20日,本院裁定受理盐城赛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福汽车)破产清算一案,现赛福汽车管理人以《盐城赛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赛福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已经法院裁定认可,具备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9月27日裁定终结盐城赛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