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文件:关于印发盐城市盐都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全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水平,不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根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的部署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工作目标、管护范围、管护标准、队伍建设、推进措施、经费落实、督查考核、附则九个章节。
(一)总则。主要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的 8 个方面内容和基本原则。
(二)工作目标。明确组织健全到位、设施建设到位、队伍落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措施执行到位 5 个到位,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河道管护全覆盖,沟塘管护全覆盖,厕所管护全覆盖,绿化管护全覆盖。
(三)管护范围。明确区水务局(河长办)负责省级和县级河道的日常管护和沿岸绿化种植督查指导;区资规分局负责国省道和县道两侧背景林绿化管护指导;区交通局负责国省道和县道的路面、路肩、路坡及路旁景观林的管护;各镇(区、街道)负责辖管范围内道路、河道、绿化、垃圾、厕所、农田、庭院、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长效管护。
(四)管护标准。对农村道路、河道、绿化、垃圾、厕所、农田、家庭庭院、设施设备等 8 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标准要求,让办法更具操作性。
(五)队伍建设。区级层面成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和城管局联合成立督查组,负责全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和奖补兑现。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各自分工范围内的业务指导、督查,并承办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板块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少于 5 人,按不少于村居常住人口 4‰的比例择优选用配齐管护、保洁和清运人员。
(六)推进措施。主要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整合管理力量、管护队伍和经费、加强宣传教育等 5 条措施。
(七)经费落实。区财政安排 1500 万元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专项资金,用于对镇(区、街道)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考核奖补。
(八)督查考核。建立逐层逐级考核机制,优化长效管护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推进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智能化。
(九)附则。明确制定考核办法、“红黑榜”评价办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