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903破33-2号
2023年7月6日,本院裁定受理盐城市建富缸盖缸体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建富公司管理人以《盐城市建富缸盖缸体制造有限公司财产分配原则方案》经建富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已经法院裁定认可,资产已处置结束,具备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0月31日裁定终结盐城市建富缸盖缸体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