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盐都〔2022〕第4号

发布日期:2022-07-01 来源: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都〔2022〕第4号

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DZC2022-FS019

二、项目名称:盐都区城市管理局压缩式对接垃圾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宝兴路355号1幢3楼307室

被投诉人1:盐城市盐都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住建大厦

被投诉人2: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

四、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7日,盐都区城市管理局压缩式对接垃圾车采购项目(编号:YDZC2022-FS01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2022年5月9日,投诉人提起质疑。2022年5月11日,盐城市盐都区城市管理局答复质疑。2022年5月19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参数设置具有限制性以及能完全满足的车型不足三家,涉嫌倾向特定供应商,项目缺乏竞争,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2、招标文件中违规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质保金,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3、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评审因素量化指标不相对应,未一一赋予技术参数指标分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且要求提供CMA标志的检测报告不合理。4、招标文件的“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要求不合理。5、招标文件的评审因素未量化、细化,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分值和权重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的评分高达24分,擅自扩大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完全可以为采购人勾结评标委员会控标提供条件。

五、法律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内容、相关材料和审查情况,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3、4、5成立,责令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鉴于本机关已认定投诉事项2、3、4、5成立,责令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故不再就投诉事项1涉及到的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另行启动监督检查程序。

 

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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