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升级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按照“试点促普及推广、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国家局抓示范、省局抓试点”的分级管理模式,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申报工作。2022年8月24日,经地方申报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区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从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时序进度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工作方案》基本原则是坚持质量导向、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
在主要目标方面,一要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显著提高,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件,万户企业有效注册商标企业数达800户,新增海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12件,新增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达7件。二要实现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大幅增强,专利商标实施许可转让合同备案数100件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不低于8亿元。三要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行政和司法保护各类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80%以上。四要实现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有力发挥,知识产权“贯标”企业新增50家。五要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达到10家以上,帮助24家以上企业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六要实现知识产权人才集聚效应加速显现,知识产权代理、运营、策划、信息等服务专业人才达150人以上。
在重点任务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激发社会创造力;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三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统筹知识产权运用,着力加强基础保障;五是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全力助推企业振兴;六是集聚知识产权人才,切实打造专业队伍。明确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总结提升三个时序进度,并通过明确工作分工、强化督查考核、落实资金支持、营造良好氛围等四项保障措施,保证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