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解读政府采购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举措
  • 主题: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法治建设
  •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5:00:00
  • 嘉宾:唐鑫鑫 盐都区财政局副局长
  • 摘要:系统回顾近年来区财政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法治化建设的做法及成效,具体介绍下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举措,并就网友关心的政府采购领域热点问题做在线解答。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盐都政府网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杨茜。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高效的政府采购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绿色消费和可持续发展、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作为财政部门,如何切实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动政府采购朝着更加有序、高效的方向发展呢?今天我们就此话题,邀请了盐都区财政局副局长唐鑫鑫与大家在线交流。唐局长,您好!


[唐鑫鑫]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参与法治盐都在线系列访谈。首先,我代表盐都区财政局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盐都财政工作的各位网友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区财政局将在持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盐都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进程中再作新的更大贡献!同时欢迎大家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 唐局长,政府采购作为财政业务的关键一环,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请您为我们回顾一下,盐都财政局近年来政府采购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唐鑫鑫] 好的。近年来,区财政局着力发挥部门职能,坚持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监督管理,有力保证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在控减行政运行成本、防范采购风险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今年1-9月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87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99亿元,节约资金0.88亿元,节约率22.7%。


[唐鑫鑫] 第一个方面,创新政府采购电子化操作。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为契机,推动“苏采云”平台上线运行,并组织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围绕正式上线和应用“苏采云”系统进行线上业务培训。实现了政府采购计划备案“不见面”,推进了政府采购的闭环管理。


[唐鑫鑫] 第二个方面,优化路径推进政府采购提档升级。一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转发《江苏省2023年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标准》,继续取消市县级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给予采购单位更大的自主权。二是推进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印发了《关于在政府采购中落实“信易购”要求强化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运用第三方信用报告,支持企业发展。


[唐鑫鑫] 第三个方面,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转发《盐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着重强调落实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以及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的相关规定。同时联合盐都区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建立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通报制度的通知》,每月对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采购人对所涉问题及时整改。


[唐鑫鑫] 第四个方面,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出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的相关文件,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要应编尽编、编实编细;在预算执行时,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进行采购。严格执行“无预算、超预算不采购”。加强对采购结果的绩效评价管理,结合预算绩效考核,对政府采购的预算执行效果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唐鑫鑫] 第五个方面依法行政提升采购治理水平。一是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事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到依法受理、公正审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二是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管理和监督检查。结合市财政局组织的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行动,抽查了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畅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政府采购项目,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主持人] 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我区政府采购在制度建设、法治保障以及治理水平上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那么今后一段时期,盐都财政局将采取哪些工作举措,继续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水平及法治财政建设迈上新台阶呢?


[唐鑫鑫] 下一步,盐都财政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全力推动法治财政建设迈出新步伐。


[唐鑫鑫] 一是促进法治财政建设“常态化”。在落实财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对宪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结合法治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普法主题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印发文件汇编等形式,推进政府采购等财经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唐鑫鑫] 二是深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在2024年预算编制中,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无缝衔接。通过上线“苏采云”平台,将进一步畅通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的数据推送。全区所有采用分散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申报、公告发布等流程都将在“苏采云”平台上进行操作,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闭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升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水平。


[唐鑫鑫] 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精神,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持续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清退工作,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持续开展供应商名录清理工作,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予以清理,并将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执行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受理并公平处理投标人的投诉,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压减投诉处理时限,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唐鑫鑫] 四是健全政府采购的监管机制。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仍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公示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中未设置预付款等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的监管机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梳理政府采购投诉工作情况,定期通过“点对点”方式通报到部门单位,引导督促部门单位主动化解争议矛盾。强化日常监管,通过定期考核检查、信访举报核查等方式,对问题高发的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严肃处理处罚,净化政府采购市场。创新信用监管,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利用大数据信息对各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的失信行为进行监管。


[主持人] 好的,感谢唐局长的详细介绍。下面进入网友互动环节,请唐局长就网友关心的问题做在线解答。网友“大海”提问:我是项目供应商,我参与的一个政府采购项目,我认为有瑕疵,直接投诉到财政局,但财政局说不符合流程,这是怎么回事?


[唐鑫鑫] 您的投诉不符合投诉程序,财政部门可以不予受理。质疑是投诉的前置程序,投诉的事项也必须基于前置的质疑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投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主持人] 好的,网友“平安”提问,我是物业服务公司,采购人对我司的服务很满意,请问可以和采购人直接签订五年期合同或者续签合同吗?


[唐鑫鑫] 不可以直接签订五年期的合同,但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形下是可以续签不超过3年的合同。物业服务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应当与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合同履行期限或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能超过3年。《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主持人] 好的,网友“太阳花”提问:今年盐都区的政府采购有较多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请问这个政策的支持对象到底是哪些呢?我自己的公司是小微企业,但我的产品有些是从别的厂商拿的,这样还能享受政策福利吗?


[唐鑫鑫] 这位网友,您说的情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该政策支持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具体支持情形如下:(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唐局长围绕“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法治建设”这一主题,系统介绍了近年来我区政府采购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并就网友关心的问题做在线解答。再次感谢唐局长,感谢网友们的关注!


[唐鑫鑫]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 本期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嘉宾盐都区财政局副局长唐鑫鑫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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