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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盐都区灵活就业补贴政策
内容 1.盐都区灵活就业补贴政策是否与盐城市直办法一致?(盐人社发〔2018〕264号)2.补贴时间是先缴后补,每年七月申报补贴上年吗?3.补贴额度是否有限额?如按最高档位(300%)缴纳养老,是否能按照个人实缴费用的三分之二进行补贴?
信件编号 QZXX20250206432
提交时间 2025-02-05 15:20:44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机构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5-02-07 15:47
内容回复

来信人同志:

您好!2025年2月6日给《区长信箱》的关于“咨询盐都区灵活就业补贴政策 ”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市民反映的问题,人社局答复:经与咨询人电话联系,了解到其是为其母亲咨询社保补贴政策,1、目前盐都执行的补贴政策和市直是一致的,但不是2018年的文件,而是2021年7月省一体化平台上线以后按照省里的补贴规则执行的。2、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月拉取缴费数据按月补贴。补贴发放时间待财政资金到账后即时拨付。3、关于补贴额度,就业补助资金的用途主要是援助就业困难人员的,目前市、区文件是按照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同时,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领条件、补贴标准、补贴年限以及哪些人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政策进行了解答。其对答复情况表示非常满意。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区长信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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