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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
期    号:
第11期
时    间:
2018年11月28日 16:00:00
主持人:
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张步森
发布人:
区人社局副局长黄鹤龙; 区民政局副局长季严彪; 区医保中心主任成萍; 盐城农商行盐都支行行长郝其栋
摘    要: 通报2018年盐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解读2019年度盐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政策,介绍盐都区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及待遇享受和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征收等工作情况。

张步森: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参加盐都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我是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张步森。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扎实有效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我区广大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区政府决定召开盐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我们还特意邀请了部分镇(区、街道)的分管领导代表、经办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的工作人员代表以及群众代表。 

今天发布会,主要有四项议程:一是通报2018年盐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二是解读2019年度盐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费用结报等相关情况;三是介绍盐都区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和待遇落实情况;四是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征收方式方法。首先,请区人社局黄鹤龙副局长通报2018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大家欢迎! 

黄鹤龙: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我向大家通报2018年盐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盐都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编办、卫计、发改、财政、审计、教育、民政、物价等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我们人社部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有序完成了基金审计、数据整合、职能划转、机构合并、人员划转等相关工作,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制度运行平稳有序,成效显著。1—10月份,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55.61万人,征缴保费4.13亿元,参保续接率100%,其中民政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5万人参保,无一遗漏,保费征缴工作和参保接续率居全市前列。前三季度全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累计376.87万人次,结报比例明显增加,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管理、经办和服务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切实解决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经办效能建设,着力为全区近70万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医保经办服务,为推动实现盐都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张步森:谢谢黄局长。下面请区医保中心成萍主任解读2019年度盐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政策。大家欢迎。 

成萍: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我向大家解读2019年度盐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费用结报等相关情况。 

一、目标任务。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引导盐都辖区内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其中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保率要达到100%。 

二、参保对象。2019年度盐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主要有三类人群,分别为属于我区户籍且未参加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持有我区《居住证》且未在户籍所在地及其他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及我区辖区内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在校生及托幼儿童。 

三、缴费标准。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盐人社发〔2018〕162号、盐财社〔2018〕43号)精神,2019年度盐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高档),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的,每人为320元;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为290元。二档(低档),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的,每人为25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为180元,享受一档待遇。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精减退职老职工、孤儿、特困职工等省定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以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个人缴费部分按一档(高档)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助。 

根据国务院、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国发〔2014〕29号、苏政发〔2014〕12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缴费标准4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标准30元/人,财政给予10元/人的补助。 

四、征收时间。2019年度盐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起始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 

五、缴费方式。为方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减少现金收费麻烦,2019年度盐都区将首次全面启用银行托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托收银行为盐城农商银行,主要有银行代扣代缴、银行柜面现金代收代缴、村级便民服务点缴费和电子银行缴费四种缴费途径,参保居民可凭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簿)、盐城农商银行银行卡(存折)或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证件到盐城农商银行大市区范围内任一网点缴纳保险费。我区保费征收自11月6日正式启动以来,城乡居民参保积极踊跃,收费效果良好,目前已有20多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六、特殊病门诊报销途径。2019年,经确认患有恶性肿瘤等14种特殊疾病的城乡参保居民,按缴费档次进行补偿,可以选择在6家三级医院,分别为市一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20家一级医院,分别为19家乡镇卫生院和盐都区精神病防治院进行实时刷卡报销结算,无需年底到区医保中心长时间排队结报,外诊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年终由各乡镇卫生院统一受理“一站式”报销。我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的病种数为23种,从今年10月21起,除在上述26家医院实时刷卡结算特殊病门诊医药费外,还可在五星、毓龙、大洋、文峰、先锋五大驻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时刷卡结算。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下: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都政传发〔2018〕298号)相关规定,2019年度原则上城乡参保居民均按“一档”缴纳保险费,确需“二档”缴费的城乡参保居民到所属镇(区、街道)人社中心申请登记后,到托收银行可按“二档”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二档”享受医保待遇。2018年已按“一档”标准缴费的城乡居民不得降档缴费。 

谢谢大家! 

张步森:谢谢成主任。下面有请区民政局季严彪副局长介绍盐都区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和待遇落实情况。大家欢迎。 

季严彪: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我向大家介绍盐都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及待遇落实情况。 

一是精准认定对象,确保救助“无死角”。根据《盐都区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实施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我们民政部门对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等6类10369名民政对象进行了核对,确保资助参保对象“一个不少、一个不漏”。1—10月份,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总支出2700.36万元,累计救助17.21万人次。其中,全额资助1.4万余名困难对象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保费450.18万元;实施医疗救助15.71万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2000.78万元;为922名三大疾病患者(白血病、尿毒症、红斑狼疮)发放大病救助资金249.4万元。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结算管理“一站式”。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急难救助功能,实现救助对象住院治疗“随来随治、随走随结”,扎实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强化惠民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发放宣传单、公示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医疗救助政策,扩大惠民政策知晓率。强化精准动态管理,提升结算准确性。运用医疗救助系统,将已审批在册的医疗救助对象的基本信息精准录入医疗结算系统,并在信息变动时及时更新,确保救治对象精准,信息变更及时,有效提高结算的准确性。强化监督管理机制,提升救助规范化。在严把材料、身份审核关的同时,我们民政部门联合卫计部门采取全面普查、随机抽查、定期自查方式,防止搭车治疗、冒名顶替等违规医疗现象发生。 

三是兜底保障范围,提升全民“幸福感”。在全面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我们将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兜底线、保民生”的工作职责,加大救助保障范围,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力求让每个民政对象在小康路上“不掉队、不落伍”。积极拓展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将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全部纳入重点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扎实开展托底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因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等经基本医疗政策、商业保险及其他各类制度性救助后,对个人负担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市、区两级托底救助,最高限额达50万元。完善民生三项保险政策。拓展重特大疾病保险病种,增加保险覆盖人群,着力做好各项保险资金筹措、政策宣传、出险对象发现和报案理赔统计工作,帮助有困难的群众提出保险理赔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督促承保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理赔,提高保险对象保险受益,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谢谢大家。 

张步森:谢谢季局长。下面有请盐城农商行盐都支行郝其栋行长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托收相关情况,大家欢迎。 

郝其栋: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下面我就银行托收方式、新参保人员和盐都区外转入人员如何参保缴费以及外出从业务工人员如何缴纳保险费三个情况作说明。 

银行托收共有四种方式:一是银行代扣代缴。凡持有盐城农商银行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存折)的城乡参保居民,存足应缴保费金额,可直接到盐城农商银行签订为本人或他人代扣代缴协议。二是银行柜面现金代收代缴。若城乡参保居民没有盐城农商银行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存折),可到盐城农商银行柜面现金缴费。三是村级便民服务点缴费。盐城农商银行在盐都区开放了303个村村通特约商户,城乡参保居民可到村村通特约商户缴费。四是电子银行缴费。若城乡参保居民已持有盐城农商银行银行卡、社会保障卡,可开通盐城农商银行手机银行,通过手机银行中“社会保险”功能为自己或他人查询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于符合2019年度盐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新参保人员及辖区外转入人员的参保缴费,具体流程为:参保人员先持身份证件(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所在镇(区、街道)人社中心服务平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凭镇(区、街道)人社中心服务平台提供的个人编号、省社保卡卡号等参保登记信息到盐城大市区内盐城农商银行任一网点缴纳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外出从业务工人员可选择盐城农商银行手机银行缴纳保险费,首先需要办理盐城农商银行社会保障卡、银行卡,然后在手机上下载安装盐城农商银行手机银行APP,登录手机银行点击“生活”,选择“社会保险”,点击进入“盐城社保缴费”,选择“居民养老医疗缴费”,根据提示填写个人识别号、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即可查询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外出从业务工人员若不知道自己的个人识别号,可以通过关注“盐城农商银行微分享”微信公众号,在“社保卡”模块中查询“人员识别号”“参保编号”等相关信息。 

谢谢大家。 

张步森:谢谢郝行长。各位媒体朋友,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措施,按照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要求,蹄疾步稳,细致有序,扎实开展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应保尽保,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持续、稳定和健康运行,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盐都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位媒体朋友,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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