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和《盐城市2026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在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含末位同分者,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我区资格复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南门一楼大厅(盐城市高新区创智路16号),联系电话:0515-88426131。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由本人填写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4),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三、资格复审材料
1.普通高校 2026 年应届毕业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认证材料等相关证件材料,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应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学历认证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上打印原件、有二维码),学位认证需提供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上打印原件、有二维码);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应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5.按“2026 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 2024 年和 2025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2026 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其中:
(1)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应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
(2)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还应提供2026年3月27日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如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应提供资格复审前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6.按“2026 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和《“2026 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7.按“2026 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2026 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8.按“2026 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退役士兵,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和《“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下载资格复审表(附件3)填好后一并带至资格复审现场。
四、关于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的处理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复审单位陈述申辩。
五、关于复审对象的递补
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若通过复审的人数仍达到规定比例(即有同分人员),则不需递补;若不足相应比例,且还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则递补到相应比例。
附件1:盐都区2026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附件3:盐都区2026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附件4: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