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召开

讨论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日期:2026-05-18 来源:盐都日报 作者:崇诗悦 字体:[ ]

5月15日下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召开,讨论决定区政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葛建华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人事任职事项,决定任命王金龙同志、土登旺堆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在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臧冲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后,区人大常委会投票决定王金龙同志为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王金龙作了拟任职发言,并与土登旺堆一起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浩,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扣华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吴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光清、冯林宏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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