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政策有支持、服务有保障”的进城购房长效机制,实现“住有所居”与城市发展双赢,现拟定盐都区房地产“进城购”五条政策,具体如下:
落实房票政策
积极推行房票安置补充方式,拓宽房票使用主体范围,鼓励征收房票持有人在盐都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购房使用征收房票金额达80%及以上的,征收实施主体按征收房票一定金额的比例给予征收房票持有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5%。【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提升信贷服务
着力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确保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居民。对2027年6月30日之前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其账户缴存余额,除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息外,给予1%的缴存补贴,于每年的6月30日计发。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各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最低利率标准,并适度放宽首付比例限制。【责任单位:区政府办(金融条线)、市住房公积金盐都管理部、各镇(区、街道)】
优化入学政策
户籍未迁入进城人员子女,持监护人名下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可向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提出新生入学申请。施教区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可办理入学手续;无空余学额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置业揽景畅游
凡购买盐都辖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客户,凭购房买卖合同和发票即可到所购商品住房售楼处免费领取盐都重点景区联票10套。门票适用景区为桃花源景区、草房子景区和大纵湖景区,客户可根据需求选择使用。【责任单位:区文旅集团】
进城购房让利
弘扬拥军优属、尊师重教优良传统。凡进城购买盐都区和光尘樾、招元名邸、榴园、都邑名邸和西郊庄园项目新建商品住房的军人或教师,可凭部队服役证明(现役)、退伍证或教师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在享受普惠的基础上,房企再给予所购楼盘同时期(三个月以内)同类型商品住房网签备案价的99折优惠(不含特价房)。【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政策实施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范围为盐都区行政所辖区域,可叠加享受。本文所指新建商品住房不含经济适用房、农民公寓、拆迁安置房等保障性(团购)住房。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对条款内容实施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盐都区住建局:0515-88429036
盐都区教育局:0515-88426045
市住房公积金盐都管理部:0515-88329896
盐都区文旅集团:4008280866(营业时间:8:30-17:00)
盐都区政府办(金融条线):0515-8842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