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盐城高新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有效保护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盐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纳入盐都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6类32项)和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5人)予以公布。
附件: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