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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9320900014365318X/2025-48549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5-23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区资规局三项举措,助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为解决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以及场所改造问题,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管理要求,统筹安全要素,深化规划引领,强化规划管控,优化审批程序,从规划管理层面保障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空间,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设施不足问题,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落实落地。

一、加强部门之间沟通,统筹设计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空间布局。加强同住建、消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因地制宜确定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配建比例,确保与新建居住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二、加强技术规范指导,促进新建住宅小区品质提升。综合考虑居民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新建住宅小区项目严格审查设计方案中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配建比例、规模和位置,不符合配建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现电动自行车停放空间布局合理、便捷安全的良好居住环境。 

三、加速审批程序简化,助力充电设施快速落地。对充(换)电设施建设实行简化的审批手续,优化服务流程。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简化规划许可手续。居民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以及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换)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换)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充(换)电设施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徐培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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