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现对盐都区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360万元资金使用安排进行公示。
资金用于扶持以下十二个村的经济发展:大纵湖镇花陇村,楼王镇朝阳社区、文昌社区,学富镇园垛村,秦南镇虹桥社区、亭湖村、南环村、美满村,尚庄镇上潘社区,台创园富王社区、民强村、新杨村。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docx
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