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盐都区辖区内所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民办养老机构,涵盖各镇(区、街道)辖区内的相关机构,确保检查全覆盖、无遗漏。
二、检查内容
(一)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完成时限:1-12月份)
1.机构资质合法性检查,包括设立许可、备案登记、经营资质等文件有效性;
2.服务质量监管,重点核查服务流程、人员持证上岗、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情况;
3.安全管理检查,涵盖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及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4.财务管理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收费透明。
(二)养老机构专项监管。(完成时限:1-12月份)
1.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12月份)
2.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1-12月份)
三、检查重点
(一)资质合法性方面
重点检查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无证执业、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等问题。
(二)服务质量方面
核查服务人员培训记录、健康档案管理、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服务质量达标情况。
(三)安全管理方面
突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规范性、消防设施完好率、应急预案实操性、食品安全追溯及日常安全巡查记录完整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检查组,联合消防、市监、卫健等部门协同参与,明确责任分工。
(二)严格规范执法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检查前公示计划,检查后公开结果,全程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
(三)强化结果应用
对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30日内整改;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机构评级依据。
盐城市盐都区民政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