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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8014365166W/2025-47905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都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3-31
文号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同意盐城市盐南高新区金和金融调解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浙江国正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盐城市盐南高新区金和金融调解中心”的报告》收悉。经审查,申报的材料齐全,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活动范围、组织机构、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经费来源等符合要求。经研究,同意“盐城市盐南高新区金和金融调解中心”成立登记。该中心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不得私自分红,全部盈利用于业务活动。

你中心成立后,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登记的章程开展活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年检注册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此复。

 

 

盐城市盐都区民政局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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