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不见面)
民扬公墓扩建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招 标 项 目 民 扬 公 墓 扩 建 项 目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 已 由 盐 城 市 盐 都 区 政 务 服 务 管 理 办 公 室 以 都 政 服 投 资 备〔 2024〕436号 文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盐 城 市 盐 都 区 人 民 政 府 盐 渎 街 道 办 事 处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国 有 资 金 , 项 目 出 资比例为100%项 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该项 目 民扬 公墓扩建 项 目工程的施工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特 邀 请 有 兴 趣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参 加投标。
2. 项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 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盐渎街道境内
2.1.2建 设规模: 民扬公墓扩建项目工程的施工
2.1.3合同估算价: 约393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8日竣工日期:2025年6月1 日
2.1.5质量标准: 合格。
2.2招 标 范 围: 民扬 公墓扩建 项 目工程 的施工 , 具体 详 见施 工 图纸 和 工程量清单 。 招 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2.3本公告共划分成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YD-QPT-2025006001001 | 民扬 公墓扩建 项 目工程 | 民 扬 公 墓 扩 建 项 目 工 程 的 施工 ,具 体 详 见 招 标 人 提 供 的 施工 图 纸 和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人 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下 述 3 . 1 . 1 项 资 质 , 并 在 人 员 、 设 备 、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相 应 的 施 工 能 力 , 且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文 件 递 交截止 时 间 当 日 ,建筑业企业 资质动态监管 结 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 标 人在 投 标 文件 递 交截 止 时 间当 日 , 登 录 “ 江 苏 省 建 筑 市场 监 管 与诚信信 息 一体 化 平 台 ”,检 查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人 或 者 投 标 人 的 建 筑业 企 业 资 质 动态 监 管 状态 ,对 动态 监 管 处 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 , 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 1. 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
3.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 具有独立订立合 同 的 能 力 ,未 处 于财产被接 管 、冻 结和破产 状态。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 不 得存在 下 列情形:
( 1 ) 被 国 家 、 江 苏 本 省 省 级 有 关 部 门 及 盐 城 本 市 市 级 、 盐 都 区 区 级有 关 部 门 暂 停 招 投 标 或 市 场准入 资格且在 公示 处 罚期 内 的。
(2) 在招投标活动 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 10. 1. 1 、 10 . 1 .2 所列 的 不 良行为 ,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公示期间的。
( 3) 近 3年 内 有 行贿 犯 罪 行 为且被记 录 , 或 者 法 定代表 人 、 项 目 负 责 人 有 行贿犯 罪记 录且 自记 录 之 日 起 未超 过 5年 的 。 (均 自记 录 之 日 起 至 投 标截止 日 止)
(4) 被 人 民 法 院 列 为 失信 被 执 行 人 的 信 息 正在被 “ 信 用中 国 ” 、“ 信 用 江 苏 ”网 站 公布 的 ,投 标截止 时 间 前 失信被执 行人信 息已撤销或更 正 的 除 外。
(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 , 且 被 有 关 部 门 推 送在“ 信 用 中 国 ” 、“ 信 用 江 苏 ” 、“ 信 用 盐城 ”相 关 网 站 公 示 且 在 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不 得 被 确 定 为 中 标 候选 人 、 中 标 人 。在 一 次 招 投 标 活 动中 ,相 关 参 与 人 因 上 述 情 形 ,导 致 其 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中标人资格的 ,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 ,改 变 已 经 作出 的 决 定。
3.2 项 目 负 责 人 资格 要求:项 目 负 责 人 从 本 工 程 投 标 文件 递 交 截 止 之 日 起 必 须 满 足 下 列条件。
3.2.1 项 目 负 责 人 资 格 类 别 和 等 级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备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建 造 师 资 格 , 同 时 应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B
类 ) 。
3.2.2 .其他要求
3.2.2.1. 项 目 负 责 人 从 本 工 程 投 标 文 件 递 交截 止 之 日 起 必 须 满 足 下 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 必须原合 同 工 期 已 满 且 变 更 备 案 之 日 已 满 6个 月 ),或 因 非 承 包 方 原 因 致 使 工 程 项 目 停 工 或 因 故 不 能按期开工 、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 但该在建工 程 与 本 次 招 标 的 工 程 属 于 同 一 工程 项 目 、 同 一 项 目 批 文 、 同 一施 工地 点 分 段 发 包 或 分 期 施 工 的 情 况 且 总的 工 程 规 模在 项 目 负 责 人执业范 围之 内。
在建工程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 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 )到合同 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 ( 或监 理 ) 组 织 工 程 建 设 各 方 验 收 合 格 , 并 签 署 相 应 的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竣 工 验 收 记 录 或 者 分 部工 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3.2.2.2 投 标 申 请 人 代 理 人 及 投 标 承 诺 的 项 目 部 人 员均 为 本 单 位 的 正 式 职工 , 投 标 时 提 供 从 2024年 12 月开 始 至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当 月 至 少 1个 月在 本 单 位 缴 纳 养 老 保 险 缴 费记 录 证 明 。 ( 退 休 人 员提 供 在 本 单 位 相 关 证 明 ) 。
3.2.2.3本 工 程 投 标 时 ,仅 需 提 供 项 目 负 责 人 相 关 资 料 , 项 目 部 其 他 人 员施 工 时 按 现 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
3.2.2.4投 标 项 目 负 责 人 若 中 标 , 不 因 任 何 情 形 而 更 换 ,且 出 勤 率 不 少于 80% , 如 发 生 更 换 或 出 勤 率 少于 80% , 除 接 受 招 标 文 件 约定 的 处 罚外 , 自 愿 另行 接 受 合 同 价 2% 的 扣 款 。
3.2.2.5 投标人及拟派 项 目 负 责人应 具备其他要求:
(一 )投 标 人 在 盐 城 市 建 设 工 程 企 业 不 良 行 为 管 理 系统 有 不 良 记 录 且 在 惩 戒 期 内 的 ,招 标 人 拒 绝 其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
(二 )企 业 和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2024年 2月21 日 (含 )以 来 ,没 有 因 串 通 投 标 、弄 虚 作 假 、 以 他 人 名义 投 标 、 骗 取 中 标 、 转 包 、 违 法 分 包 违 法 行 为 受 到 建 设 等 有 关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的 ;
(三 )企 业 自 2024年 2月21 日 (含 )以 来 ,没 有 无 正 当 理 由 放 弃 中 标 资 格 (不 含 项 目 负 责 人 多 投 多 中 后 放 弃 ) 、 不 与 招 标 人 订 立 合 同 、 拒 不 提 供 履 约 担 保 情 形 的 ;
(四)企 业 自 2024年 11月21 日 (含 )以 来 ,没 有 因 拖 欠 工 人 工 资 被 江 苏 省 级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 盐 城 市 级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及 所 属 县 (市 、 区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通 报 批 评 的 ;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 的情形。
3.4 本 次招标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
3.5 评 标 前 由 招 标 人 对 照 省 政 府 第 120号 令 要 求 ,进 行 评 标 准 备 工 作 ,并 核 实 投 标 人 和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 、经历和业绩 、保证金缴纳情况 、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 情况。
3.6盐 城 市 招 投 标 及 标 后 履 约 不 良 行 为 系 统 已 启用,投 标 单 位 未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约 定 要 求
参 与 投 标 解 密 报 价 的 、投 标 承 诺 的 人 员不 到 场 以 及 其 他 不 良 行 为 ,将 会 被 系 统 记 录 ,影 响 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 ,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 、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止 ,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请 登 录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 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 出答疑 、 无法投标等情形的 , 责任自负 )。
4.2招 标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投 标 人 使 用“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盐 都 区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下载; 本招标 公告及招标文件 中 “ 盐 都 区 公共 资源 电子 交 易服务平 台 ” 是 指 : http://222. 188. 120.35:8088/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4 月11日9 时0 0 分。
5.2逾期送达 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 不 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 次 招 标 采 用资 格 后 审 方 式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第 三 章。
7. 评标方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 工 程 招 标 评 标 办 法 采 用“ 经 评 审 的 最 低 投 标 价 法 ”,由 招 标 人 依 法 组 建 的 评 标 委 员 会对通过初步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 ( 不低于成本 ) 按 照 由 低 至 高 推 荐 有 排 序 的 1名 中 标 候 选 人 。招 标 人 根 据 评 标 委 员会 提 供 的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 依 法 确 定 中 标 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 开标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 , 退回投标文件 , 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 )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3) 招 标 文 件 约 定的 出 席 开 标 会 议 的 人 员未 到 场 的;
( 4) 投 标 函 中 载 明的 投 标 报 价 高 于 招 标 人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的。
(二 )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
评 标 前 由 招 标 人 对 照 省 政 府 第 120号 令 要 求 , 进 行 评 标 准 备 工 作 , 并 核 实 投 标 人 和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资 质和 资 格 、经 历 和 业 绩 、保 证 金 缴 纳 情 况 、在 建 工 程 和 信 用状 况 等 方 面 的 情况 。 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 ,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 澄 清 说 明 , 提 请 评 标 委 员会 分 析 研 判 认 定 是 否 作 无 效 标 处 理 。 由 于 投 标 单 位 授 权 委 托 人 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 , 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 标 人 在 评 标 准 备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应 主 动提 请 评 标 委 员 会 作 无 效 标 处 理 ,在 招 标 人 审 查 意 见 表 生 成 后 , 评 标 准 备 工 作 一 旦 结 束 , 评 标 准 备 结 果不 因 后 续 资 格 审查 否 决投标 、 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 投诉 、 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资格审查
评 标 委 员会 对 开 标 情 况 以 及 招 标 人 评 标 准 备( 清 标 )环 节 发 现 的 应 作 无 效 标 情 形 进 行 确认后 , 将投标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评审 。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 , 上 一 阶 段 未 通 过 的 不进入 下一 阶段评 审:
1 、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 并 加 盖 投 标 单 位 公 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并 加 盖 投 标 单 位 公 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1.2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通 过 上 一 阶 段 评 审 的 投 标 人 资 格 对 照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须 知 第 3.5 项 的 规 定 要 求 进 行 审 查 , 只 有通 过 资 格 审 查 的 投 标 人 方 可进 行 下 一 阶 段 的 评 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 1 项规定 |
类似 项 目 业 绩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 1 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 1 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 1 项规定 |
代理人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 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2 项规定 |
1.3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 、质量标准 、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暂定价 、不可竞争 费 用等 实 质 性要 求 的 响应 性进 行评 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 1 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3. 1 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 合 第 五 章“ 工程 量清 单 ”给 出的 子 目 编 码 、子 目 名称 、 子 目特 征 、 计量 单位 和 工 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 “ 技术标准和要求 ”规定 |
投标价格 |
☑ 不高于第二 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表第 2.3 款 载 明的 招 标控 制 价 及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 10 款规定 |
(四)项目合理平均价的确定方式
当 经 开 标 、招 标 人 评 标 准 备( 清 标 )评 审 和 资 格 审查 无 否决 投 标 情 形 的 投 标 报 价 数 量 ≥ 5家 时 , 剔 除 投 标 报 价 最 高 的20%( 四 舍 五 入 取 整 ) 和 最 低 的20%( 四舍 五入取 整 ),然 后进 行 算 术平 均 得 出 项 目 合 理 平 均 价 ,当 经 开 标 、招 标 人 评 标 准 备( 清 标 )评 审 和 资 格 审 查 无 否 决 投 标 情 形 的 投 标 报 价 数 量 不 足 5家 时 , 全 数 进 入 计 算 项 目 合 理平 均 价。
项 目 合 理 平 均 价 一 经 确 定 , 不 因 后 续 评 审 环 节 否 决 投 标 、 招 投 标 当 事 人 质疑 、 投 诉 、 复 议 以 及其 它任 何情形而 改变。
低于成本判断
投 标 报 价 不低 于 项 目 合 理平 均 价 的95%。
(五)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上述审查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 ,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 , 按照评 标 价 由 低 至 高的次序(不低于成本) 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 , 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 , 应当要求投 标人作澄清或者说明 ,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 标 人 不 能 说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 导 致 合 同 履 行 风 险 过 高 的 , 评 标 委 员会 应 当 否 决 其 投标 。 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及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
三、其它
1、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 , 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盐 都 区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http://222.188.120.35:8088/ ) 、 盐 城 市 盐 都 区 人 民 政 府( https://www.yandu.gov.cn/ ) 网 上 发 布。
9. 本工程严禁挂靠 、转包 ,一经核实挂靠 、转包 的 ,将被取消投标 、 中标 资格 ,并按 相关规 定进 行 处 罚 ,直至建议 有 关部门 吊销 资质证 书 。
10.其他
1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 时 间 前 登 录“ 盐 城 盐 都 区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按 系 统 提 示 完 成 开 标 流 程 。因 自 身 原 因 导 致 无 法 完 成 投 标 的 ,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后 果 。
2)“ 盐城盐都 区不见面开标大厅 ” 网址为 : http://222.188.120.35:8088/BidOpening/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盐 城 市 盐 都 区 人 民 政 府 盐 渎 街 道 办 事 处
地 址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渎街道民生居委会一组
电 话:13921808977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伟远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都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处西北第三栋B9号楼8楼802
联系人: 禹女士
联系电话: 1381431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