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鞍湖街道残疾人托养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注销“盐城市盐都区鞍湖街道残疾人托养中心”的报告》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盐城市盐都区鞍湖街道残疾人托养中心注销登记。你单位在注销登记后,即停止民办非企业单位一切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同时废置。
此复。
盐城市盐都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9日
| 索引号 | 11320928014365166W/2025-50219 | 组配分类 | 业务工作 |
| 发布机构 | 盐都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10-09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时效 | 有效 | ||
关于同意盐城市盐都区鞍湖街道残疾人托养中心注销登记的批复
盐城市盐都区鞍湖街道残疾人托养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注销“盐城市盐都区鞍湖街道残疾人托养中心”的报告》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盐城市盐都区鞍湖街道残疾人托养中心注销登记。你单位在注销登记后,即停止民办非企业单位一切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同时废置。
此复。
盐城市盐都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