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专栏 >市场监管局
索引号 11320928339174755B/2025-41402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都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5-01-08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示性公告

盐城市安盾机械有限公司等61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核查,你单位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2022年度、2023年度的年度报告,且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现予以公告。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已终止经营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61户)

 

                         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8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