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2024年稻谷补贴政策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4-09-30 来源: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王振省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区广大农户们: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稻谷补贴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的文件精神,现将补贴相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补贴政策要点

1、补贴范围及对象。盐都区范围内2024年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种植水稻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

2、补贴标准。直播稻30/亩、非直播稻110/亩。

3、补贴面积认定标准。1. 农户种植的,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面积中实际种植水稻的面积为准;2. 规模稻谷生产者,以不超过土地流转协议面积中的实际种植水稻面积为准,土地流转协议需经村(居)委会及以上有权部门见证;3. 对国家、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以及重金属污染区不给予补贴,以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补贴登记与发放方式

补贴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相关信息的登记造册,经稻谷实际生产者签字确认后,加盖行政村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核实无误后加盖公章,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补贴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行文报区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再由区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将审核后的补贴发放方案报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定。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户,如稻谷生产者为企业的,补贴资金转入企业对公基本账户,资金预计10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三、补贴监督与咨询

希望广农户积极配合相关村镇做好补贴信息登记工作,也欢迎您对2024年稻谷补贴工作进行监督。如遇补贴政策疑问与违纪违规问题可向当地(或区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咨询和反映。区稻谷补贴工作监督电话:区财局88427661,区农业农村局88335253

                        

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     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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