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环发〔2024〕41号
局系统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蔡强胜:负责局全面工作。
刘 洪:负责局党建、政治思想、意识形态、机关行政事务、财务、组织人事、行政许可、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管理、环境评价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老干部及群团、“三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职工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创名优产品、环境科学学会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审科)、项目服务科、党建纪检监察室(工会、妇联)。
刘东升:负责局生态文明建设、环保项目资金、固废管理、土壤污染防治、信用评价、环境统计、法治建设、综治平安、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农村及农村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生态创建、宣传教育、舆情监管、政法、纪检监察。分管局综合科(生态科技科)、法制宣传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土生态环境科。
吕鸿忠:负责局大气污染防治、核与辐射、污染源普查利用、项目减排、信访维稳、环境信访调查处理、清洁生产和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分管局污染防治科、信访科。
刘永友:主持盐城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分局工作。负责局水污染防治、环保督察、环境监察、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饮用水源保护、秸秆禁烧、污染源监控工作。分管局水生态环境科、生态监控中心。
特此通知。
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