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抓紧发放2021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盐城市盐都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专项资金发放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5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止,共6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盐城市盐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0515-88324798
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0515-88338302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