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农财〔2023〕23号、盐财农〔2023〕60号)和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3〕57号、盐农财〔2023〕2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有关单位申报了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经区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并按“三重一大”程序报区纪委监委备案,拟对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提升项目(见附件)予以立项,现予公示。
对立项项目如有异议,请于2月23日前与盐都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合作经济科联系,电话:0515-88281050。
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公示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