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完成情况予以网上公示。
2024年我区各级投入资金共计1255.9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6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590.2万元,区级财政衔接资金305.716万元。
其中补助资金用于:一是用于大纵湖镇三庄村,学富镇连心村,郭猛镇新跃村,大冈镇吴港村,秦南镇孙伙村、宝奎村、合兴村、南蒋村,楼王镇新楼村,尚庄镇庆福村、南吉村,台创园程实村共计12个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用于农村户厕改造,三是用于盐都区低收入农户(就业、保险)补助。截至目前,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已全部完成使用,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均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