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1号)文件要求,通过后台数据比对,部门联审后,拟确定江苏德锐卡铝业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区劳动就业中心或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联系电话:0515-88235536(区劳动就业中心)
0515-88425161(区纪检监察组)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