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3名法官、2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履职评议对象
(一)区人民法院3名法官
陈付春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法官
吴 南 区人民法院义丰人民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宋 君 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三级法官
(二)区人民检察院2名检察官
杭 洲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
王红霞 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二、履职评议内容
2022年1月至2024年9月的履职情况,主要包括:(一)政治建设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情况;(二)依法履行职责方面,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完成工作任务、公正司法以及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三)接受监督方面,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情况;(四)廉洁司法和职业道德方面,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遵守党纪政纪条规,严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以及廉洁司法等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履职评议对象提出意见和建议。
受理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受理机构: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监察司法工委)
受理电话:8842609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电子邮箱:jcsf88426090@163.com
特此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