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受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2024年第四季度工伤等级鉴定工作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日—12月10日(假期除外)。
二.鉴定范围:工伤等级初次鉴定、护理鉴定。
三.报名对象:我局认定的工伤人员(不含“老工伤”人员)。
四.报名材料:
1.工伤鉴定申请表一份;
2.病历、医学诊断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
3.历次住院资料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
5.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6.被鉴定人近亲属代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应提交其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与被鉴定人的关系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五.基本要求:
1.报名需现场提交材料,暂不接受邮寄申请,报名时携带的原件,经核对无误后退回,同时建立工伤鉴定申报微信群。
2.工伤等级初次鉴定人员需治疗期、康复期结束(身体内无钢钉、钢板)。
3.申请表在盐都区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部门镇街信息栏→人社局专栏 “工伤人员致残程度鉴定报名通知”中查找附件下载或现场领表填写。申请人联系方式必须详细有效,报名后通信工具确保畅通,随时关注工伤等级鉴定群内信息,收到鉴定通知后要及时回复,否则影响鉴定,责任自负。
六.报名地点: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3A办公室(世纪大道1188号)。
七.联系电话:0515-81998112。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工伤鉴定申请表(初次).docx
工伤鉴定专家意见表(初次).docx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