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街办发〔2024〕25号
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夏季农作物秸秆“双禁”
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村)、有关单位: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现就加强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禁烧管理工作有关要求事项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要认真总结往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经验,继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完善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做到街道干部包到社区(村)、社区(村)组干部包到户,确保每个田块责任到人。严查严控第一把火,对禁烧措施不到位、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的或因秸秆抛河导致水污染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夏收期间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双禁”率达100%,综合利用率达100%。
二、大力推综合利用
社区(村)、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升秸秆收集、转运、贮存和综合利用等方面能力,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疏堵并举,妥善解秸秆出路问题。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各村、涉农社区要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合理的秸秆收集处理方案,鼓励农民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加大巡(督)查频次
街道秸秆“双禁”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调查研究,组建巡(督)查小组,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增加夜间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每日将火点情况报送潘黄街道办,并进行通报。对通报火点的村社区,要迅速处理,认真查找原因,上报核查结果。
四、注重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横幅标语、传统媒体、大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自觉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进行公开曝光,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严格考核奖惩
各社区(村)、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以禁烧成效为导向的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严查严控秸秆焚烧。继续加大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附件:潘黄街道2024年夏季秸秆还田分解表
2024年5月18日
附件:
潘黄街道2024年夏季秸秆还田面积分解表 2024年5月18日 | ||
村 别 | 面积(亩) | 备注 |
新 民 | 1497.4 | |
仰 徐 | 210.3 | |
新 英 | 773.8 | |
合 计 | 24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