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盐都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都区新都路630号,邮编:224000,电话:0515-8356604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公安分局紧扣“六大公安”建设、“九大能力”现代化主线,以“队伍建设攻坚年”为抓手,坚持“宣传也出战斗力”导向,以“反诈风暴”“百日行动”等系列主题宣传为抓手,内聚警心、外树形象,一批国字号典型推陈出新,一批品牌特色迅速出圈,宣传实战效益正在彰显。分局典型民警孙益海登上《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人民公安报》等主流媒体头版均刊登我局相关报道;组织策划“都反诈·现身说法”“她力量”等一批特色栏目;组织策划“反诈大篷车”、交通安全大篷车“美丽乡村行”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规定,以“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统一答复”的原则,制作统一的文书格式,明确由分局办公室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职责分流到责任单位办理,在规定时限内经局领导审核同意,由办公室将相关警种、派出所的办理结果对外答复,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3年,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8件,均按期进行了受理、答复,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公安分局成立了全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办公室1名民警、2名辅警,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通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督促检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通过“平安盐都”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公安工作。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网的平台优势,及时更新各类警务信息。同时在公安政务服务大厅、警务服务站、车辆管理所及部分派出所设立自主设备,答复群众关于户籍、出入境、机动车办牌办证等业务咨询和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分局印发了《全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严格规范本单位的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进行。结合“全访评”工作,不定期检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不断优化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128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53 | ||
行政强制 | 93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28.0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1 | 1 | 3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的精准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渠道和表现形式还需再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重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主动及时发布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警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