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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8014365115L/2023-40519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盐都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9-21
文号 都政发〔2023〕28号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公布第四批盐都区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盐城高新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积极推进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评审、公示,区政府决定将2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附件:第四批盐都区文物保护单位名录.pdf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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