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盐城高新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积极推进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评审、公示,区政府决定将2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索引号 | 11320928014365115L/2023-40519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盐都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9-21 |
文号 | 都政发〔2023〕28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 | 有效 |
关于公布第四批盐都区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盐城高新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积极推进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评审、公示,区政府决定将2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