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现将我区非法社会组织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或者是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组织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等字样的组织机构。
二、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可登陆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江苏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举报方式
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举报,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活动地点、门户网站、联系电话、新媒体宣传等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15-88116727;举报邮箱:ydqmzjszk@163.com
盐城市盐都区民政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