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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 类知识问答
在盐都想要把户籍迁往农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
发布日期:2023-08-09 10:35

依据《盐城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向农村地区迁移户口:

(一)投靠配偶,户口迁入的房屋为配偶或者其直系亲属所有。应提交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证明,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二)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应提交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和无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关系证明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的房屋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应提交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被投靠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关系证明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投靠人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还需提交未婚声明。

(四)离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离婚子女在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且离婚年限达到两年以上。应提交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婚姻状况证明、投靠人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和无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关系证明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五)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应提交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和无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关系证明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六)户口登记在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在校和毕业学生,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应提交学生集体户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书、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七)本人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和承包土地,在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应提交迁移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土地承包证明、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和无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依据盐公治〔2018〕137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江苏公安机关深化人口服务管理“放管服”十项措施>的通知》第三条第四点之规定:放宽农村地区部分户口迁移条件。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原本人户口迁往农村地区条件,放宽为本人在农村地区有产权住房。对于本人申请迁往农村地区的,公安机关应当核验拟迁入地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农村地区自建房尚未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可以核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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