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2023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180万元资金使用安排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15 来源: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王振省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现对盐都区2023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180万元资金使用安排进行公示。

 资金用于扶持以下六个村的经济发展:张庄街道郑通村、学富镇略沿村、大冈镇光明村、大纵湖镇迎阳村、鱼范村、胥仇村,特此公示。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的通知》

     盐财农【2023】27号 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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