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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280143652701/2023-39356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盐都区交运局 发文日期 2023-08-14
文号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

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心、所、处、司,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盐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3629

 

 

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

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关键之年。盐都区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面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主线,以加强行业重点领域治理为着力点,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持续巩固全区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贡献盐城交通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作为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深刻把握新时代扫黑除恶斗争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交通运输职能定位,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位。

二、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贯,各单位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内容,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贯活动,通过开展新媒体宣传、组织开展主题学习会、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不断深化行业基层队伍、从业人员对扫黑除恶斗争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的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修订完善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工作机制。单位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督促落实。根据现行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走访,结合各方意见,修订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与行业治理安全管理现有日常工作进行融合将扫黑除恶斗争督导调研工作融入到年度督导计划中。

四、联合完善应用交通信用体系。依托《江苏省“十四五”交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高度重视完善辖区内运输企业信用分级并对相关信用数据进行常态化应用,监督企业主动积极地根据相关要求修复或提升自身信用情况,并强化规范意识,减少受行政处罚数,及时履行相关义务,承担相应责任。推动建立违法道路运输基础信息和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提升执法效能。

五、加强交通建设市场方面监管检查。针对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垄断工程材料供应、损害公路水路设施等乱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对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督查工作,强化打击恶意竞标、串通投标行为,净化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市场环境。

六、配合整治道路客货运输违法行为。配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清理不合规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严控道路运输市场准入机制。积极配合工信、公安等部门开展“大吨小标”、非法改装治理工作,全面排查营运客运车辆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深化道路客运打非治违,持续加强协同监管,深入推进协同治理,形成协同共治工作格局。

七、扎实做好各类线索移交处置工作。落实扫黑除恶斗争有关工作要求,固化“线索双报快处”机制,部门可整理涉及行业乱象线索,分析行业发展问题,查漏补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分办、移交、处置涉黑涉恶线索,促进行业监管能力提升,提高线索利用率。

八、切实加强基层扫黑除恶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法律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培训工作,通过讲座、交流会等形式,增强基层人员对于扫黑除恶斗争的认识以及业务知识的熟悉和掌握能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在基层扎根,真实融入到整体交通运输队伍的思想和日常工作。

九、充分发挥督导考评推动作用。全力配合区政府扫黑办做好党委政府牵头组织的联合督导工作,紧盯突出问题,围绕重点工作、重点案件、重点线索、重点地区,适时开展督导。坚持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纳入交通运输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压实各单位各部门扫黑除恶斗争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修订完善扫黑除恶斗争评价体系,评价结果将作为年度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十、引导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加大对扫黑除恶斗争重大举措、显著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和法治驿站、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线上线下一体发力,对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充分发挥线索举报奖励机制作用,利用12328服务热线社会知晓度高的特点,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始终形成强大的舆论阵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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