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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向哪个部门申请?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7-18 10:50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还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在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在盐都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盐都区或盐南高新区户籍;

2.在盐都区或盐南高新区居住,持有盐都区或盐南高新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盐都区或盐南高新区范围内就读的普通高校、高职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服役所在地在盐都区或盐南高新区的驻盐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为盐都区或盐南高新区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在盐城市范围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盐城市教育局认定。

应届毕业生要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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