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提出要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2021年11月,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更加有力推进美丽江苏建设,让绿色成为美丽江苏最靓丽的标识,成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最鲜明的底色。盐城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作为全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之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持续走好走实“绿色转型、绿色跨越”发展路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发生历史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盐都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起草了《盐城市盐都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25 年)》。
2023年3月20日,我单位已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盐城市盐都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25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盐办发〔2021〕1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拟出台《盐城市盐都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25 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出台《盐城市盐都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25 年)》。
二、事项概况
《盐城市盐都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25 年)》,共十章。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对象范围
可能受《盐城市盐都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25 年)》出台实施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内容
《盐城市盐都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25 年)》出台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有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盐城市盐都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25 年)》责任主体单位: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杨 浥 联系电话:0515-89083012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盐城智方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思浩 联系电话:0515-88385669 18705100010
邮箱:yczhifang@163.com
五、公示周期
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共7天。
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盐城市盐都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25)(征求意见稿)(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