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家庭农场发展市本级奖补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2]94号,盐农财[2022]51号)文件精神,经农场自主申报,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初审,结合平时工作掌握的情况,区局职能科室现场查看审核。在审核的基础上,对符合申报家庭农场发展市本级奖补资金条件的3家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区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联系,联系电话:88426642。
附:盐都区2022年度家庭农场发展市本级奖补资金名单公示.docx
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