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科创城幼儿园(盐城市潘黄中心幼儿园)装修装备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科创城幼儿园(盐城市潘黄中心幼儿园)装修装备工程已由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以都行审投资复【2022】5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潘黄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潘黄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盐城市科创城幼儿园(盐城市潘黄中心幼儿园)装修装备设计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
2.3 工程规模:面积约12017.59㎡(房屋建筑面积5342.14㎡,室外场地面积6675.45㎡),总投资约1700万元。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按国家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保证最终设计成果(方案及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
2.5 设计周期要求:30天将设计成果全部提交给招标人。
2.6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包含所有室内(含食堂)墙、顶、地装修,内外门窗,各设备系统(水、电、给排水、空调、网络、通讯等)的室内布线及相应装饰,灯具、插座、插口、开关、空调风口、消防、智能化等;室外含户外地面(多材质,含土坡)、绿化(草坪、树木、花草)、多功能游戏区域及玩具(大型运动器械区、民俗生活区、表演小舞台、涂鸦手工区、玩沙玩水玩泥区、种植饲养区)、方便幼儿取放的储物架、户外木工坊、户外洗手池、室外围墙、大门及传达室等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盐都区区级 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三)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将前款第三项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公布违约单位名单及其违约行为。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 6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 本次招标 接受 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 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8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潘黄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
邮 编:224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932286537
电子邮件:439997682@qq.com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