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确保衔接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现将2022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予以网上公示。
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盐财农〔2021〕67号)文件,下达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学富镇略沿村用于实施资产购置项目。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盐财农〔2022〕2号)文件,下达我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大冈镇光明村、张庄街道郑通村各100万元,用于实施资产购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