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涉关各单位:
现将《潘黄街道中小学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2月22日
潘黄街道中小学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工作相关精神,全面提高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能力,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决定开展组织中小学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治理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和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条块结合与各负其责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把排查治理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着力健全校园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着力提升校园实验室及危化品安防水平和安全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安全标准高、稳定基础牢、防控能力强、师生员工满意、家长社会放心的平安校园。
二、治理范围
街道境内中小学的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
三、治理重点
突出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的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把中小学实验室及危化品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中小学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规范,安全使用。
(一)突出安全责任落实。重点是学校主体责任、岗位管理责任的有效落实,明确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清晰界定并严格落实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力度,推动学校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使用监管责任。
(二)突出重点环节安全。围绕安全责任压实、制度落实、措施严实要求,对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治理: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运行机制、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细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2、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准入制度落实、个人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3、危险源的采购、运输、使用、转移等环节,各种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规范使用、检验、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4、学校实验室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与维保,电气线路、管路铺设及检测维保方面存在的问题。
5、实验室及危化品保管室安防设施配备,危化品室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安装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和安防能力提升。一是推进专项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针对排查整治中的突出问题,逐项梳理解决完善,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管控措施。二是推进专项治理与提升防控能力结合。把专项治理与加快推进学校安防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改善学校实验室安防条件,提升物防技防人防水平,完善安防措施,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三是推进专项治理与平安校园建设相结合,强化典型引领,不断提升校园安防整体水平。
四、时序安排
此次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由社事办牵头,派出所、村建中心、消委办等相关单位配合,从2021年2月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培训阶段(2021年2月至3月底)
组织学校分管校长、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负责人、相关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的规范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各学校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方案,进一步营造安全专项治理氛围。
(二)排查治理阶段(2021年4月至9月底)
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
主要排查以下问题:
1、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问题。危化品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学校分管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未经培训上岗;实验教学课前未对学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预案管理不到位问题。实验室应急预案编制前未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未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应急预案未经评审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3、应急演练不到位问题。实验室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足,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活动,操作人员不了解应急预案内容,不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未按规定频次组织综合、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演练,未撰写评估报告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未开展每三年一次的应急预案评估。
4、事故隐患源头治理不到位问题。学校未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落实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措施,未将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未对隐患问题根源性成因进行分析,导致隐患重复出现、甚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
5、安全管理使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问题。校长安全管理履职不到位,未落实“一岗双责”,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岗位、人员分工不明确,未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未实施精细化、动态化、台账式管理。
6、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危化品未做到分库、分类专柜存放,标识不规范;危化品申报、审批、采购、入库、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台账记录不完整;危化品室“防盗、防火、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7、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同类问题隐患重复出现,未对问题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学校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检查并记录在档,每月28日前向街道社事办报送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问题清单于每月底前报街道社事办。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
在深入推进排查问题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扎实组织全面的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建督查组(由街道社事办、派出所、村建中心、消委办、骨干教师组成)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治理工作跟踪督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推进问题整改。